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激励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快速发展。现依据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天顺〔2016〕5号)的相关规定,将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7-9月)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区间及内容。
第三季度(7-9月)绩效考核通过对员工从2016年7月1日到2016年9月30日期间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评估,以决定员工绩效奖金的发放。( 普通员工填写非管理岗位员工绩效考核评估表,副总、总工、部门经理填写管理岗位员工绩效考核评估表)
二、参与对象。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具体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10日前全员完成绩效考核评估表中个人评分后提交给各分管领导。(普通员工提交给各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提交给副总和总工;副总和总工提交给总经理)
2、2016年10月12日前副总、总工以及各部门经理完成对下属员工绩效评分工作后并提交给上一级领导。
3、2016年10月14日前副总、总工汇总各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并递交总经理。
四、注意事项
1、各级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对被考核者做好绩效评估,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2、考核双方必须在以上通知时间内完成各自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员工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分管领导说明延迟理由。
3、考核指标请参照《员工绩效考核评定细则及相关评价指标的说明》。
4、绩效考核评估表在天顺咨询群文件里或在甘俊电脑绩效考核文件夹里。
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