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服务类型
主要包括项目的代建、勘查、设计、监理、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招标。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招标项目备案登记。需提交:项目批文或项目核准书或项目备案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含复印件)、《招标项目登记表》等材料。交通、水利、土地等行业建设项目登记,应先将招标材料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再送招标办登记。
2.若实施资格预审,负责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料预审文件,送综合中心文件审查室审核后,安排资格预审场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报告送监管部门备案。
3.若实施资格后审,负责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按有关规定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送综合中心文件审查室审核。审查合格的文件并经签字盖章后方可发售或上网公告。
4.督促投标人到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提交《法人承诺书》、接受资格证件审查核验,审查验证工作在投标人已经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之后,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之前完成。
5.召开答疑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和答疑,将补疑或答疑文件送监管部门备案后,发放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落实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评标专家的抽取。督促投标人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进行网上确认。
7.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负责评标结果公示与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送综合中心文件审查室审核。审查合格后,发布中标公示。
8.发放中标通知书,退还投标保证金,整理汇编招标投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