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造价咨询服务类型
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二、造价咨询服务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三、造价咨询服务编制流程
1、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标及相关事项,接受相关资料;
2、委派项目经理,配置业务专业人员;
3、项目经理组织收集并审阅资料;
4、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咨询实施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核准;
5、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咨询项目实施前的协调会议;
6、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形成咨询初步意见;
7、将咨询初步意见向有关各方征询,并形成会议纪要;
8、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成果;
9、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
10、如委托单位或被审单位有异议,在接到咨询初步成果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
11、对委托单位或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经理报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再审议,对合理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
12、项目经理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
13、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
14、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5、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