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一、造价咨询服务类型
主要包括工程概算的编制。
二、造价咨询服务编制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
2、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概算定额(或指标);
3、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
4、拟定或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6、工程所在地编制同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以及设备供应方式及供应价格;
7、建设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专利使用情况等;
8、建设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9、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10、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三、造价咨询服务编制流程
1、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标及相关事项,接受相关资料;
2、委派项目负责人,配置业务专业人员;
3、各类费用计算;
4、单位工程概算书的编制;
5、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的编制;
6、建设工程总概算的编制;
7、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
8、如委托单位或被审单位有异议,在接到咨询初步成果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
9、对委托单位或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经理报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再审议,对合理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
10、项目负责人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
11、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
12、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3、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